郭超平律师亲办案例
诉讼离婚的条件
来源:郭超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04
浏览量:349
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以上内容由郭超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郭超平律师咨询。
郭超平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73好评数1
金中环商务大厦3501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超平
  • 执业律所:
    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47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深圳
  • 地  址:
    金中环商务大厦3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