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晖律师亲办案例
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
来源:郭晖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24
浏览量:1100

工伤停工留薪期(医疗期间)待遇

项目计发

基数及标准

支付方式

医疗费

定点医疗机构内、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总额

社保支付

康复费

定点康复机构内、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康复费用总额

社保支付

工资福利

停工留薪期间,按原福利待遇标准。可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单位支付

护理费用

停工留薪斯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

单位支付

伙食补助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社保支付

交通食宿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社保支付

假肢辅助器具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指定的安装机构安装规定标准产品。

社保支付

201111后工伤待遇项目及标准简明表二

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待遇

项目

计发基数

计发标准

支付方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27个月

25个月

23个月

21个月

18个月

16个月

13个月

11个月

9个月

7个月

社保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本人工资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15个月

14个月

13个月

12个月

10个月

8个月

6个月

4个月

2个月

1个月

社保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50个月

40个月

25个月

15个月

8个月

4个月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

丧葬补助金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

社保支付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

社保支付

201111后工伤待遇项目及标准简明表三

工伤医疗终结后定期发放待遇

(定期待遇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

项目

计发标准

支付方式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

伤残一级

伤残二级

伤残三级

伤残四级

90%

85%

80%

75%

社保支付(可一次性计发十年)

本人工资

伤残五级

伤残六级

70%

60%

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就业,单位支付。

生活护理费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活护理一级

生活护理二级

生活护理三级

生活护理四级

60%

50%

40%

30%

社保支付(可一次性计发十年)

抚恤金

职工本人工资

配偶

40%

社保支付

其他亲属

30%

孤儿、孤老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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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三期三号楼10楼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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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晖
  • 执业律所:
    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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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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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三期三号楼10楼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