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向都律师亲办案例
营业房使用权买断合同
来源:覃向都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08
浏览量:1189
 

合同编号:JRLS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129___

营业房使用权买断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及邮编:

                      

乙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及邮编:                       。

  委托代理人:

  姓 名:             ;电话:        ;

地址及邮编:                       。

鉴于乙方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商城钢板结构营业房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原转让合同》),购买#####商城营业房使用权;

鉴于甲方需对#####商城项目进行改扩建,乙方同意并委托由甲方代表乙方与**公司解决因乙方承租房屋改扩建所产生的拆迁安置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使用权买断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原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所在地点: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不含乙方自行搭建或违章建筑),房屋的结构_________,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

2、乙方因该房屋,曾于______________日与**公司签订《##商城钢板结构营业房转让合同》,取得上述营业房20年使用权。

3、乙方同意在201283日前将原房屋腾空,并交付给甲方。乙方如有自行搭建或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均须在201283日前腾空、交付甲方。逾期视为放弃,甲方自行处置,甲方可以依法依合同进行拆除,拆除时或拆除后如有任何物品、建筑材料、物料等均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房屋使用权买断补偿标准

1、乙方同意并选择以货币方式补偿:即乙方选择终止##商城租赁关系,则乙方取得尚余年限使用权转让所应取得的补偿款,根据双方充分协商,并已充分考虑到市场因素、乙方对于该房屋的实际投入和乙方腾空房屋所应产生的费用以及因剩余使用权原本可产生的经济利益等,双方均同意,以5万元价格将该营业房使用权一次性买断的价格。

本数已包括甲乙双方之间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合同和所有变更及为完成本合同的相关后续事项的所有费用,并且没有任何款项尚未支付给参与相关合同的供应商、转租人(如有)等人。乙方、乙方供应商和转租人不再向甲方申请或报销任何其它费用。如有,也全额由乙方处理和承担。

2、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该使用权补偿款。补偿款计算标准根据政府许可的《拆迁补偿方案》确定,但应属于**公司取得的补偿款,由甲方与**公司结算。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补偿款支付给乙方。

4、根据国家规定乙方可取得房屋搬迁补助费等其他房屋拆迁应得费用、利益的,概由甲方享受,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该类费用。

第三条  乙方与其他权利人

1、乙方根据其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向**公司应付的款项、费用,由甲方按原租赁合同约定,与**公司进行结算。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应文件以便于甲方取得**公司对于本合同的确认。

2、乙方如有将原房屋租赁或以其他形式交付第三人(以下简称关系人)使用,收取租金或报酬且本合同签订时该相应合同未到期或终止的,乙方须负责和协助将该关系人的租赁关系等转由甲方承担租赁义务和享受租赁权益。乙方应与甲方(或#####商城市场管理中心)和关系人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解决关系人的安置周转等相关问题。

3、自本合同订立且乙方收到补偿款之日,除乙方应负担的协助义务外。乙方与##商城该房屋不再有任何关系。

第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一方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按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应缴付的货币安置补偿款,若甲方未能按约如期支付的,则每逾期一日,按照每日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按时搬迁的,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其关于拆迁安置的补偿费用,同时,乙方不再享受本合同规定的任何补助费。如果逾期30日仍未搬迁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按货币补偿方案补偿金标准按每日千分之二计算。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根据规定如需提交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的,甲方应提交备案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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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覃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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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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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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