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向都律师亲办案例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来源:覃向都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08
浏览量:1157
 

合同编号:JRLS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128___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及邮编: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及邮编:                       。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根据****相关政府文件精神和会议纪要等要求,需对****商城项目进行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

(四)机械设备情况:

(五)其他情况:

第二条 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______种方式:

  1、乙方同意选择以货币补偿方式;

  2、房屋产权调换;

第三条 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1、根据相关评估报告以及双方协商结果,甲乙双方确认,此次动迁补偿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费用包含:房屋、土地补偿,设备费用、对乙方雇佣员工的拆迁置换费用,停工停业损失,以及其他与被拆迁房屋相关的费用。

2、甲、乙双方确认,前述总金额为一次性包干补偿,乙方异地安置及重建费用由乙方在获得上述补偿后自行承担;费用总金额一次锁定不变,甲方不再承担乙方以及所有涉及的实际使用者及租赁方涉及本次动迁补偿的其他任何费用。

3、甲方对乙方以及乙方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控制人或使用人不再承担安置责任。

(二)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完成全部搬迁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结清动迁补偿费用(含提前搬迁奖励费或延迟搬迁的扣款)。

第四条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

(一)原则上甲方按同层被拆迁房屋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同层产权调换置换房屋建筑面积=11的标准向乙方提供产权调换置换房屋,置换房屋结构为框架,用途为商业,换算后的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置换房屋的地址:                                            (左靠         ,右靠             ,背靠                ,面向                   )。

      产权调换的置换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二)甲方提供的用于产权调换的置换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以有关部门核准的为准),乙方在此基础上享有其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如延长土地使用年限而产生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提供的用于产权调换的置换房屋内所需的必要生活设施(按商城同类置换房屋统一标准,包括气、暖等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和支付。

(四)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产证所需费用和税收,由双方按法律规定承担和支付。

(五)乙方选择产权调换方式作为补偿的,甲方已经提供调换房屋,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义务,包括对乙方以及乙方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控制人或使用人不再承担置换责任。如有需要置换,置换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应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乙方的违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在________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将依法实施拆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第七条  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一)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方式确定。

 1、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二)乙方过渡期限自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 日。

(三)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元;乙方选择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合同规定进行安置。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过渡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置换房后3日内腾出周转房。

(五)乙方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甲方安置通知(含以公告方式通知)之日起7日内,应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奖励费或补偿费。

第八条  房屋产权调换的装修装饰费、拆迁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一)甲方按****区拆迁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结合乙方装修装饰、设备和经营的实际情况,支付乙方装修装饰费、设备费用、停产停业损失共计人民币(大写):                    分整。

(二)甲方按****区拆迁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标准,按______/次支付乙方两次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______元,提前搬迁奖励费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                    分整。

第九条  乙方与其他权利人

1、乙方如有将原房屋以租赁或以其他形式交付第三人(以下简称关系人)使用,收取租金或报酬且本合同签订时该相应合同未到期或终止的,乙方须负责自行处理与该关系人的租赁关系。

2、如果乙方根据****商城市场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安排,由管理中心接管该租赁事宜的,乙方应与管理中心和关系人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解决关系人的置换、周转等相关问题。

第十条  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15天前通知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临时置换补助费的1倍向乙方支付临时置换补助费。

(二)逾期24个月的,乙方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置换房。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下置换房屋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置换房屋: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置换房屋建设延期的;

(二)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置换房屋建设延期;

(三)因政府政策等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置换房屋建设延期的;

     因以上情况造成置换延期时,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临时置换补助费____/日。

第十二条  置换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本合同约定面积与置换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双方同意置换房交付后,如产权面积与本合同面积不发生差异的,相互不结算差价;如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的,甲、乙双方按置换房交付时的市场价格据实结算差价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应缴付的款项,若甲方未能按约如期足额缴付的,则每逾期一日,按照每日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未按约定按时搬迁的,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其关于拆迁置换的补偿费用,同时,乙方不再享受本合同规定的任何补助费。如果逾期7日仍未搬迁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按货币补偿方案补偿金标准按每日千分之二计算。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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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覃向都
  • 执业律所: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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