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宗成律师亲办案例
“淘宝”商家售假侵权法院调解赔8万
来源:谭宗成律师
发布时间: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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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的**集团名下**鞋业贸易有限公司(香港)、新**鞋业(深圳)有限公司起诉淘宝网店**鞋业深圳店,要求其经营者叶某立即停止侵害****等商标专用权,并赔偿经济损失42万。

这是**集团在深圳针对淘宝网商家的首次维权行动。**集团指称**鞋业深圳店是深圳最大规模销售假冒**品牌的网上鞋店,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的该网店的交易情况也显示,叶某已通过网络销售****品牌鞋、靴达1401双。

经审理,叶某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其侵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叶某2005年底开始在淘宝网上经营鞋店,并请亲朋好友帮忙刷信用制造虚假交易,所以其网店虽已至皇冠级别,但获利远没有40万。叶某对售假行为追悔不已,及时将侵权产品从网店撤下。

经法官调解,**集团将赔偿要求降至20万元,但叶某仍无法接受,其双亲已因此事卧床不起。法官又多次从中协调,最终取得了**集团谅解,双方以8万元赔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当天,叶某从亲朋好友处筹钱支付了赔偿款。

法官警示网上商家:网上经营也须守法,售假行为难逃处罚,只有诚实信用才是兴旺之道!法官同时建议有关网站加强监管,防止假冒伪劣产品乘虚而入,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商标权人的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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