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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辩护制度简要介绍
来源:程达群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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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辩护制度简要介绍

               

【摘要】很多中国公民对电视电影上头戴假发在法庭上走来走去侃侃而谈的律师形象深入人心,但对现实中中国律师如何工作却显得相当陌生。有些公民不是对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寄于不切实际 的厚望,就是道听途说对律师的辩护工作不屑一顾。如何正确对待我们身边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首先就要了解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的工作基本知识。本文简单扼要地介绍中国律师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法庭审判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并就刑事律师如何接受委托接受案件和一审判决后如何继续工作维权做了一定的介绍。相信读过本文后,中国公民对中国刑事律师的刑事辩护工作必将有一个总体大概的了解。

关键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 辩护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 审判阶段

                        引  言

 由于中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和律师制度跟西方国家有很大的差异,而中国公民了解司法制度却来自影视介绍(大概英美法系对抗性的庭审更为吸引人吧,所以大量的庭审展示都是以西方的英美法系展开的。)所以,普及中国现实刑事辩护流程和场景实为必要。鉴于本文主要讨论刑事律师,所以全部的制度和流程均按照刑事律师为中心来论述。

一、中国刑事审判制度

        1、中国的审判制度。审判制度就是法院制度,包括法院的设置、法官、审判组织和活动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根据现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组织体系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级各类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统一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区划设置,专门法院根据需要设置。各级法院都设有刑事审判庭,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分类和职能。我国法院系统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剩下的一般刑事案件的审判一律交给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3、层报制度。如果按照法律规定量刑仍然较重的,可以低于法律规定判决,但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许霆盗窃案,判处有期徒刑5年就是低于法律幅度的判决。

       4、最高人民法院一般不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其主要从事的上诉审,死刑复核审等。历史上只有一次审判是在最高院做第一审的,那就是对“四人帮”的审判。

二、中国律师制度

       1、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建国初,废除伪法统,全面废除国民党的法律,律师制度也就当然无存。1954年9月颁布的第一部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同年颁布的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可以委托律师为他辩护”,这都为律师刑事辩护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立法依据。 文革再次废除律师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律师制度也得到了恢复和重建。1980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新中国第一个律师立法的颁布施行,使我国社会主义的律师制度在新的起点上得以建立,并在全国范围内稳定发展起来。 

       2、中国刑事律师的定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都是为被告人提供罪轻无罪辩护的,所以在一般公民的眼睛里都是给坏人辩护,因此律师也背上了坏人的恶名。最初中国律师领取工资的公务员,后来改革成为自由的市场主体,成为依法执业的法律工作者。但刑事律师在中国前有讼师讼棍的历史恶名,后有昧良心赚钱的鼓噪,至今刑事律师的定位模糊。很多中国公民没有看到正是刑事律师的不懈努力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和公权力搏斗,才一步步推进中国法治的进步。比如最近的歙县二张冤案,正是在朱明勇律师的帮助下,发现制造冤情的证据才得以平反并获得了每人110万元的赔偿。

三、中国刑事律师工作流程

      1、接受委托,开始工作。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未限制人身自由的,那么直接由其和律师事务所签署刑事辩护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如果犯罪嫌疑被限制了人身自由,那么由其近亲属或朋友与律师事务所签署刑事辩护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律师获得授权并接受律师所的指派后便可以开始工作。

     2、侦查阶段的工作。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可以到看守所会见被羁押的嫌疑人;会见时,可以向嫌疑人了解部分案情和证据线索,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根据具体情况及需要,代为申诉和控告;在审查逮捕期间及批准逮捕后,代为申请取保候审。这个期间,最重要的文书,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代为书写向办案机关提交的《申诉状》。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律师在侦查阶段开始有了辩护人的身份,可以在侦查阶段就了解案情,并进行辩护。这个阶段,律师可以做无罪辩护,从而让侦查机关销案。也可以在批捕阶段进行辩护,争取给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申请,让其尽早获得人身自由。


3、审查起诉阶段。侦查阶段结束后,侦查机关(一般的侦查机关是公安机关,反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是检察院,还有海关、国家安全机关也可以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作为侦查机关。)一般出具一份起诉意见书提交给检察院,于是审查起诉阶段开始。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到办案机关查阅技术性鉴定材料和法律文书,比如《起诉意见书》、法医鉴定、物证技术鉴定;可以到看守所会见被羁押的嫌疑人;会见时,可以进一步向嫌疑人了解案情、证据线索;根据会见、阅卷掌握的证据线索调查取证或者申请办案机关调取证据;这个期间,律师最重要的文书是针对《起诉意见书》、根据有关证据材料向办案机关提交的《辩护意见》。


4、审判阶段。在检察院一般停留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由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移交法院进行审判。但如果发现不够起诉条件的,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但一般不得退回两次。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到办案机关查阅、复印侦查卷宗证据;可以到看守所会见被羁押的嫌疑人;会见时,可以更进一步向被告人了解案情和证据线索;根据会见、阅卷掌握的证据线索调查取证或者申请办案机关调取证据;在法庭审理时,律师参与法庭调查并向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发问,对讯问、其他当事人的发问提出反对意见,举证,质证并具体提出反对的理由;参与法庭辩论,针对公诉人及其他人的公诉意见提出第一轮辩护意见,与公诉人进行第二轮及以后轮次的深入辩论。

四、案后继续工作

1、整理好书面辩护词,提交法院的刑事审判庭,请求其依法采纳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辩护意见。(律师一般站在被告人这边,就被告人无作案时间、公诉机关证据不足,相关证据互相矛盾,、被告人所定罪名错误,犯罪主体不适格,数额不到追诉标准等进行无罪辩护,就被告人是初犯、偶犯、一贯表现良好、从犯等进行罪轻辩护。)

2、如果当事人认为一审判决不公,要求上诉的,律师撰写上诉状为被告人进行上诉,以全面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在死刑案件中,还有个死刑复核阶段、死刑核准阶段,律师皆可以全面跟进。

3、如果案件全部结束,但确属错误,律师可以继续代理向更高一级的法院进行申诉。比如上面举到的例子,安徽歙县叔侄强奸冤案中,朱明勇律师代理控告,终于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让二张冤情得以昭雪。

4、最后,律师将所有案卷归档备查。同时律师可以就案件撰写心得体会。在互联网时代可以将自己辩护的全部心得和广大网民分享,起到教育和普法作用,也起到让办案机关依法办案的作用,因为任何的冤案通过律师的自媒体发表,可以引发大家的反思甚至声讨,起到对司法权力媒体监督的作用。

以上针对中国的刑事审判制度结合本律师实际工作,对我国的刑事审判以及律师工作作了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对读者有些微的帮助。

  作者:程达群,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版权保留,转载请注明)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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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达群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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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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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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