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律师亲办案例
献给母亲的方尖碑
来源:刘青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01
浏览量:2555


   “她随着落潮去了 夜色将尽星月熹微 正当我疲倦地在她的枕边睡着 梦见 乌桕树,逆光的潮水 笑影儿在她的唇边 时抿时飞 她随着落潮去了,我的妈妈······ 现在我是多么后悔 如果我不睡着 凭青春和爱情的力量

   能不能在黎明时把她 夺回 让我 在人心靠近源泉的地方 为母亲们 立一块朴素的方尖碑这是著名女诗人舒婷的一首诗《献给母亲的方尖碑》,诗人在诗中表达了对母亲无限的爱和怀念,在心中为母亲立下一块朴素的方尖碑。近日笔者在办案过程中,以一个女儿为母亲所立的一块方尖碑为据,调处了一件复杂的房产继承纠纷。

   王老太83岁,在其3岁时生父去世,生母改嫁,王老太一直随姥姥姥爷生活,成年后出嫁成家结婚生子。虽然幼时未与其生母继父共同生活,但成年后一直赡养父母,与继父的几个子女也是情同手足,互有往来,大家感情非常融洽。王老太继父与生母相继去世后,遗留一处房产。随着城市化建设脚步的加快,该房也面临拆迁。

   某日王老太从其小妹处得知,继父的儿子以自己的名义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欲将全部补偿房屋据为己有。王老太找到几个弟妹商量,几个弟妹早已达成同盟,大家一致排挤王老太,聚会最终不欢而散。王老太非常气愤,昔日的手足之情在利益面前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王老太找到我说:律师,我不要多,我是有份的对吧,我对继父也是一直赡养,即使我继父的(遗产)我没有份,那我生母的一份我总有份吧,不能这么欺负人,我就是要争这口气,钱多少不是主要问题。笔者好言相劝,渐渐平复了老人的怒气。老人滔滔不绝讲起自己的历史,从出生一直讲到生母继父去世,这个清明节前夕弟兄姐妹为父母合葬并树碑的事。笔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个信息,详细询问了过程及碑文内容,王老太说我也拿钱了,碑上也刻上我的名字了。我让王老太的儿子去拍一张墓碑照片,王老太问:拍个坟子干什么,我就是说这个事,不拆迁是一家人,拆迁我就成了外人了,外人的名能上了爹娘的墓碑?

   诉讼过程中,亲属关系的证据成了难题。王老太幼时没有实行户籍登记制度,又未与继父共同生活,继父的村委开不了证明,姥姥家村委、自己所嫁的村子也证明不了与继父生母的亲属关系。笔者当庭拿出王老太父母墓碑照片,以证明父母子女关系并且王老太尽到了全部赡养义务。被告方对该照片错愕一时马上欲否认,笔者说可以现场查看,根据当地风俗没有人会在这样的问题上造假,被告无奈承认了亲属关系。笔者跟进阐明了王老太的立场。法庭当庭主持调解,被告同意一次性给付王老太人民币8万元,该案得到妥善解决。

   一块朴素的花岗岩墓碑,蕴含了女儿对母亲的无限深情,似乎母亲也在冥冥中护佑自己女儿让她在世间不受委屈。

   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 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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