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家慧律师亲办案例
关于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履行纠纷
来源:彭家慧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25
浏览量:1108

    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置的房屋,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应作为房屋确权纠纷案件审理,未取得争议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被拆迁人,可另行起诉拆迁人,拆迁人应负另行安置或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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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彭家慧
  • 执业律所:
    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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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51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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