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震律师:
2003年5月,邓某向我借去1.5万元开饲料商店,写下了借据一张.到了还款期限,我多次催要,他却拒不还款。无奈,我想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我将邓某的借据弄丢了。请问,借据丢失后我该怎么办?
衷震律师解答:
债权人如果将借条遗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债务人知道他所出具的借据丢失而赖账,债权人就丧失了诉讼权利。下面几点补救措施可根据具体情况相应采取:一 可以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对方签订的计划或协议,同借据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二 请了解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证人必须与双方无利害关系。三 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的情况下,不会赖账。这样取得的尽管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附之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也会予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