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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来源:邓开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17
浏览量:2146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应按如下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1、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东莞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3、一次性抚恤金标准:6个月工资。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纳入社会保险支付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合计15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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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邓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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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1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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