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丧葬补助金:东莞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6个月
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4565元)的 20倍计算,合计 491300元。
3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配偶为职工本人工资的 40% ,其他亲属为 30% ,孤儿、孤老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 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