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震律师亲办案例
关于保证期间问题
来源:衷震律师
发布时间:2010-05-23
浏览量:362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依法应属连带责任保证。 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自主履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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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衷震
  • 执业律所:
    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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