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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绑定房子下的“滞婚”

作者:张程鹏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0-05-20 17:19 浏览量:492

在广州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大都来自外地,落户在广州各大人才市场,成为集体户口中的一员。由于结婚后必须迁出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规定,数以万计的人逐渐成为潜在“滞婚”人群,而“房子”成为他们开启婚姻之锁的万能钥匙(5月12日《广州日报》)。   要结婚就必须迁出户口,要迁出户口又必须有房产之类的落户要件,而高房价则又迫使大量外地人将户口落户在人才市场,于是,结婚变成了哥德巴赫猜想一样的难题。这样一个简单却又无奈的循环链,让无数集体户口拥有者变成了“滞婚”一族,结婚难,难于上青天,这真是一种让人欲哭无泪的尴尬现实。   尽管现实中有人通过诸如集体“搭户”、挂靠亲友甚至办假证的方式,九曲十八弯般地完成了结婚这一大事,但对于很多外地人来讲,因为买不起房,无法成为独立的户主,便注定要成为“滞婚”一族,以至于很多人孩子都上幼儿园了,婚姻关系上居然还是“未婚”。这真是一种莫大的制度性羞辱,就因为不是本地人,或者买不起房子,便注定要受着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这样的尴尬与无奈,谈何有尊严地生活。   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力图多渠道解决集体户口结婚难的问题,或将尝试允许挂靠集体户口的人通过投亲靠友落户,户口迁出后就可顺利领证结婚”。问题是,这样的建议或策略,依然无法完全解决集体户口人口无法领取结婚证的难题,要知道,对于很多外地人来讲,不可能人人都有广州亲戚,也不一定都有“友”可投靠。何况,户口迁出迁入岂是如此轻而易举?社会伦理学家马格利特在《正派社会》一书中提到,“不让社会制度羞辱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换言之,社会制度中的任何瑕疵乃至缺陷,都会给相当一部分人造成伤害,从小处言,是让个人生活不便,从大处言,则是践踏一个群体的自由与尊严,使他们以一种不堪乃至屈辱的方式去迎合制度的僵硬与冷漠。   正如有关专家提到的那样,对于这样的尴尬现实,“只能靠户籍制度改革的推动”。其实,户籍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错综复杂,因此,有关负责人指出“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有多长,我们不知道,唯愿这一天早日到来,让充斥着痛苦与不堪的“滞婚”永远成为一个历史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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