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律师代理刑案 收取10万被判刑
李小明曾是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但他却冒充律师,骗取受害人10万元代理费。日前,南充顺庆区法院判决李小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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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李小明到南充市顺庆区丁香新村一复印店打印资料。店老板之弟严军无意中说,儿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了11年。“只要给3万元就可以通过官司保证你儿子判到8年以下。”李小明自称律师,还拿出法律工作者证展示。因一审上诉期只有10天,对方救子心切,去年12月25日,严军便和李小明签了代理合同书。李小明还与该故意伤害案同案犯的母亲苏兰签订了代理合同。之后,李小明陆续收取了严军2.5万元,苏兰7.5万元。
虽然李小明表面上对此案东奔西走,但案件一直没有任何进展。在苏兰的要求下,李小明退还了所收的7.5万元。李小明随后被警方抓获。日前,顺庆区法院审理认为,李小明假冒律师身份,与他人签订刑事案件代理合同骗取钱财,数额巨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魏川力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