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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做法官检察官前先做律师

作者:张程鹏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0-03-07 15:16 浏览量:777

法制日报北京3月4日讯 记者周斌 “建议做法官检察官前,先做两年律师。”全国人大代表、齐齐哈尔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今天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迟夙生拿出两份文件———《关于修改法官法第九条的议案》和《关于修改检察官法第十条的议案》。记者看到,这两份议案内容基本相同,即迟夙生认为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中,担任法官和检察官必须具备的条件有一项应修改为“从事过律师职业两年以上”,同时,将另一必备条件“年满二十三周岁”改为“年满三十周岁”。   “法官、检察官的年龄不能太低,否则其知识、经验各方面都不成熟完备,无法胜任错综复杂的案件的审理等工作,可能产生司法不公,我在多年实践中对此有深刻感触。”迟夙生说,另外,我国公务员法的贯彻施行和司法统一考试制度的建立使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变化,法官法第九条第六项、检察官法第十条第六项已经被通过司法统一考试的人员进入考场条件所代替。而我国的法律专业人才也已经不再缺乏,一考四证(法官、检察官、公证员、律师)的司法统一考试已经深入人心。许多法律专业人才在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之前就是律师,并积累了许多司法实践经验,这样的人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必然比直接到法院工作的人员更有体察百姓心声的经验与体会,更容易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达到办理案件时案结事了。   “因此,我建议法官、检察官从律师中产生,这也是对律师队伍的一种鼓励。”迟夙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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