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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律师事务所烟台律师李福涛保障房与普通商品住房不可兼得
来源:李福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0-01-20
浏览量:927
烟台律师事务所烟台律师李福涛副主任(13963816956)转载:保障房与普通商品住房不可兼得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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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律师事务所烟台律师李福涛(13963816956)转载:保障房与普通商品住房不可兼得

根据最新的房地产市场规划,2010年中国保障型住房将有极大增长。

2009年12月5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对于备受关注的房市政策,会议指出,要“加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棚户区改造”;“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2010年1月10日,国十一条出台,对于保障型住房提出具体指标。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提出了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除了遏制部分城市商品房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之外,更首次明确今年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的套(户)数预计将达到600万套,比去年增加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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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金融危机周期的转换,房地产政策回到原点,完成一轮切换。2007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08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保持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而2009的政策完成了恐慌拯救回到正常状态。

保障型住房建设与普通商品房不可兼得。保障型住房遭遇的最严重的挑战是资金与地方财政。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按照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2009年全国需投入资金1676亿元,截至8月底仅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仅为23.6%。从各地调研的情况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资金配套困难、用地审批周期长是反映最为集中的两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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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一些地方政府并不愿意为保障型住房花费太多的精力。首先是不愿花钱,投入保障型住房的资金既无法获得收益,也不能带动消费,在政府某些官员的眼中,是彻彻底底的沉没成本。

转引一则数据。据河南媒体报道,郑州市审计局局长李连渠2009年8月26日在向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时透露,经审计发现,2008年郑州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净收入461020万元,而当年廉租房支出为5809万元,仅占土地净收入的1.26%,远远低于国家标准(10%),支出比例偏低。《郑州日报》5月的报道曾透露,2008年郑州市廉租房开工建设面积18.27万平方米,保障户数达到13288户,购建廉租房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等累计支出10964.58万元。该报道估算郑州市建造廉租房的成本为1500元/平方米。以此计算,2008年郑州开工建设的廉租房所需资金为2.74亿元,如加上购建廉租房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等累计支出的10964.58万元,两者总共3.836亿元左右。如果郑州能够拿出46亿元土地净收入的10%,也就是4.6亿元,就已足够当年全部廉租房建设的支出。《河南日报》6月的报道却显示,郑州从去年到今年6月仍然获得了廉租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总计达6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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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中央与地方政府税费不均,导致地方政府将土地收入当作地方财政收入的重头。北京、上海等地土地收入已经占据财政收入的1/3以上,而与房地产相关的收入占地方当年财政收入的60%,每年30%要来自于土地出让,30%来自于房地产的税收——房地产就是地方财政的支撑,弥补了分税制后地方财政收入的不足。加之今年大批重点项目上马,地方政府为了筹措配套资金举债经营,房地产收入甚至成为未来数年地方政府偿债的重要收入来源,要割舍土地收入简直是在虎口夺食,断无可能。

从今年的全国土地收入来看,拿出10%的资金、免去土地出让金,全国的保障型住房应该进入大发展时期。但是,由于基建项目投入,2009年地方政府负债节节攀升,不可能将保障型住房当作正业。也就是说,保障型住房的资金最可靠的保证是中央拨款与高地价。虽然中央政府将保障型住房与地方官员政绩挂钩,但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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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年保障型住房照预算增加三分之一,资金总量达到两千多亿,请问钱从何来?如果大建低价普通商品房,所谓增加保障型住房就是一句空话。

大规模建设保障型住房与大规模建设普通商品房,只能二选一。前者意味着社会福利体系保障大多数人,后者意味着大多数人能够通过商品市场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新加坡模式与美国模式不可能兼得。

笔者倾向于后者。增加居民的创业与就业空间,建立多层级的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减少依赖社会保障的人口。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剥夺大众创富空间,而由政府对数亿人进行房地产保障,无论如何,这是不可想象的事。即便有愚公精神,也难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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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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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智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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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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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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