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俐华律师亲办案例
农村百态人生
来源:熊俐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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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态之一,某农村,有个老婆婆觉得现在真好,她的户籍没有和儿女在一起,不然儿媳们不同意缴交社保金,她就无法享受农村社会保险待遇了!

百态之二,有些老人又非常可怜!现在国家的农村社保政策的阳光不能照到他们,只因为儿女们不同意缴交社保金,而现有的地方政策规定,满六十岁的老人,只有在儿女们缴交了其社会金后才能享受社保待遇,儿女们不愿缴交,因此也就不能享受了!

百态之三,有些刚好满六十周岁的老人说,真好啊,能享受农村社保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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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熊俐华
  • 执业律所:
    福建源东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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