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律师刘子龙与贵州人民的诉讼情缘
2012年7月20日,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台江县张忠故意杀害二人一案作出死刑缓期二年的判决,刘子龙律师感慨万千。。。。回首近几年来刘律师在贵州办理的案件,历历在目。。。
万山法院 聋哑人万霞盗窃案
2008年,聋哑人万霞在贵州铜仁市万山区盗窃,通过刘律师进行辩护,法院给其处缓刑。
松桃法院 唐某与松桃县人民医院医疗纠纷一案
2009年,唐某之女被毒蛇咬伤,被送往松桃县人民医院治疗,转院过程中,唐某要求送湘西自治州医院,而被送铜仁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导致唐某之女死亡,医院拒绝赔偿。刘子龙律师代理此案后,向松桃法院起诉,达成赔偿协议并兑现。
黎平县 九潮中学教师宿舍赔偿纠纷案
2010年,黎平县九潮中学教师宿舍发生火灾,导致16户房屋被毁,因火灾原因不明,没有赔偿主体,法院也不同意立案。刘子龙律师接受委托后,认定学校没有消防设备,应当承担责任,通过向当地政府协商,最后达成由当地政府和学校一起修建房屋赔偿的协议,教师的权利得到维护。
由于怀化市和贵州铜仁、凯里接壤,如果涉及当地政府或者当地敏感人物的案件,当事人一般会来怀化请律师进行维权。刘子龙律师就的典型的赴贵州提供法律帮助的典型代表律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