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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类】企业应收账款风险防范
来源:周书玲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17
浏览量:1118

 企业应收账款防范作用有多大?据统计,实施事前风险管理(交货前)可防止70%拖欠风险;事中管理 (交货后到合同货款到期前)可避免35%的拖欠;事后管理 (拖欠发生后)可挽回41%的拖欠损失;全面实施控制可减少80%风险。结合处理应收账款案件实例,列举了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一、签订合同,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原则上企业每笔业务发生都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文本尽可能由本企业起草,合同要素要齐全、具体,尤其是付款日期、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要明确,最好不要写什么“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这样写跟不约定的效果是一样。若合同是对方提供的,更应注意上述条款,以防合同“陷阱”。

签订合同时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个人为身份证)、资信情况、除法定代表人之外其他人员的授权凭证。也可以登录工商局网(或红盾网)查询企业的信息。合同签约时尽量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合同专用章),合同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二、合同履行及售后服务

合同签订后应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履行。送货单填写要写完整、无误,能和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抬头要写正确,一般是合同相对人,开给其他人的应在合同中有体现或合同相对人书面确认,备注栏可注明合同编号、送货单编号等信息。需要安装调试,调试合格后要对方盖章(签字)确认。有质保期的产品,做好质保期维修服务工作,质保期维修工作好坏也影响着质保金能否顺利拿回。

三、建立应收账款台账制度,定期对账,进行催款

应收账款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一般情况)。为控制风险,企业可以建立应收账款台账制度,特别是对没有对方有效签字盖章的应收账款或者账目不清的、或者未签订合同仅有送货单情形的,应及时与对方对账,取得对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书面材料。企业在进行货款催收工作时应该保存好催款凭证如企业对账函、催款函、快递详单及签收凭证、录音等,也可委托律师律师函进行催讨,必要时采取诉讼(或仲裁)的法律途径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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