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雷律师主页
王军雷律师王军雷律师
188-5317-9265
留言咨询
王军雷律师亲办案例
顺汇汇票与逆汇汇票
来源:王军雷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17
浏览量:3730

     顺汇汇票:在一般情况下,汇票委托他人付款。“顺汇汇票”则是“出票人”委托自己付款的票据,它由票据原因关系中有付款义务的人向应接受款项的人签发。比如,在买卖交易中,买受人向出卖人签发的由买受人付款的汇票。“顺汇汇票”又称“对己汇票”、“己付汇票”。

     逆汇汇票:在一般情况下,汇票的“出票人”是票据原因关系中有付款义务的人。比如,在买卖交易中,往往由买受人向出卖人签发票据。“逆汇汇票”则不然。它是以票据原因关系中的权利人为“出票人”,以原因关系中有付款义务的人为“付款人”而签发的汇票。比如,在买卖交易中,由出卖人为“出票人”向自己(“收款人”也是出卖人)签发的“付款人”为买受人的汇票。“逆汇汇票”又称“指己汇票”、“己受汇票”。

以上内容由王军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军雷律师咨询。
王军雷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66389好评数707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A座8层
188-5317-9265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军雷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74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8-5317-9265
  •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A座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