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辩护
来源:刘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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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春节过后,商水县郊区的张某找到我,讲述他的父亲张某某因土地纠纷和邻居打架,我耐心接待,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得知张家和邻居王某是邻居,并且上辈的关系一直很好,因张某某家翻盖新房影响王家的采光,在说理过程中两人发生争吵并动手打架,当时王家是父子二人到张家,而张家就张某某一人在家,在打斗过程张某某顺手拿个木棍还击,造成王某头部受伤,后报案经过司法鉴定,王某构成轻伤,张某某自己是轻微伤。张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我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了张某某,进一步了解案情。向公安机关提供证人证言,取保候审申请书,法律意见书等写明可对方的过错以及张某某的行为有正当防卫。后来积极赔偿受害人,共计18000元。受害人同意调解,写了份刑事谅解书。张某某关押13天后就取保出监所。该案件办理贵在及时,律师介入的早,另外是和受害人及派出所的及时沟通。化解矛盾,构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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