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丰律师亲办案例
法援律师为受援人讨学费
来源:张宇丰律师
发布时间:20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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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邢台市桥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宇丰顶着烈日,冒着40多度的高温赶到邢台桥东法院,参加一场没有原告参加的庭审。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援助律师为原告小李争取到了宝贵的17500元学费和小李母亲的谅解。
今年3月的一天,刚上大一的小李来到桥东区法律援助中心,递上了起诉自己亲生母亲贾某的法律援助申请书。原来,小李父亲李某与贾某于1996年结婚,1998年生下小李,后因家庭矛盾不断,2001年,两人协议离婚并约定:儿子小李由父亲李某抚养,贾某一次性支付13000元抚养费。一晃13年过去了,2013年,李某在工作中不幸遭遇事故,造成身体残疾,面临巨额的医疗费用。与此同时,小李考取了河北某高校,突如其来的变故令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起初小李也想向母亲贾某求助,然而想到与母亲十余年未曾谋面,小李不知如何提出要求。无奈之下,小李只好请求了法律援助,欲起诉要求母亲支付其学杂费、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万余元。
了解案情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张宇丰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并就该案涉及的法律向小李进行了解答。实际上,小李已年满18周岁,且父母早已离异,依据法律,母亲贾某没有继续抚养小李的义务。如果起诉,将极有可能面临被告不出庭,法院直接驳回起诉的结果。另外,小李要参加学校考试,父亲又要去外地手术治疗,小李特别授权给张律师全权代理案件诉讼的整个过程。虽说近年的法律援助案件很多,但是经特别授权的案件却极为少见,面对受援人的这份信任,考虑到援助对象的家庭状况,张律师接受了委托,并迅速展开了工作,他认为即使面对必然败诉的结果,也要努力争取。
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张律师获知了被告的基本情况,并及时提起了诉讼。开庭当天被告贾某竟如时到庭,接受全权委托的张律师到庭后并未选择坐到原告席,而是直接去跟被告贾某握手,并向法官主动表明了调解的意向。在征得对方同意后,一场代理律师与被告之间的调解便从这个握手开始了。
张律师首先批评了小李起诉做法的错误,并代表孩子做出了解释和道歉;其次,从父母抚养孩子角度倾情陈述,讲述了小李这些年上学的不易;最后,从小李的将来入手,考虑到当前的困难和贾某的支付能力,结合对调解可能结果的综合分析,与被告展开了多个回合的博弈,最终,贾某被援助律师的热心与真诚打动,表示同意当庭支付小李读完大学所需的17500元学费,同时留下手机号码并表示,如果小李以后有什么难处可以直接电话联系她,她将尽力帮助。
近日,刚从学校回来的小李,来到桥东区司法局,接过了张律师代为收取的17500元现金,腼腆的小李显得有些激动,提着一袋土特产硬要塞给张律师,张律师一再谢绝后,告诉小李可以尝试把礼品送给母亲。面对群众的支持和信任,满腔热情和一颗真心就是援助律师最好的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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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丰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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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宇丰
  • 执业律所:
    河北张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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