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之前财产的约定
甲方闫某,男,
乙方王某,女,年
甲方闫某向他人筹资借款在孝义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房子一套,房号为
乙方与甲方相处已有
甲乙双方作出上述决定已经过慎重考虑,均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甲方闫某签字(捺印):
乙方王某签字(捺印):
法律见证机构:山西仁睿成律师事务所
(加盖见证专用章)
见证律师:(孝义)王银光律师(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