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艳玲律师主页
宁艳玲律师宁艳玲律师
180-3144-9001
留言咨询
宁艳玲律师亲办案例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成功和解撤案
来源:宁艳玲律师
发布时间:2014-07-01
浏览量:3474

案件回放:当事人陈某于2012年和白某发生争执,在推搡过程中将白某推到在地,白某喊痛,陈某便打了110和120将白某送到医院,经检查白某三根肋骨骨折。陈某被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后被取保候审,之后未在关注此事。直到2013年接到检察院的电话即将起诉到法院才开始着急,通过家人找律师。

接受此案后我先到检察院阅卷,联系主办检察官说明本案当事人陈某在本案中主观恶行小,系当事人之间因发生口角升级引发的推搡导致,被害人有一定的过错,陈某也没有想致此严重后果的发生。且陈某年纪轻轻,正值与女友谈婚论嫁的阶段,若起诉到法院将对陈某的人生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检察官了解到陈某主观恶性不大,产生的后果不是太严重,愿积极赔偿对方与对方和解,便给他一个机会,将案件发回侦查阶段。案子回到派出所,由于受害人白某不愿与陈某联系,我便主动联系白某,表示理解白某的痛苦,说明陈某愿意积极赔偿和解的意图,白某提出要在赔偿医药费的基础上,要赔偿一定数额的医药费。经过几次协商,达成了双方都接受的数额,白某为当事人陈某出具了谅解书。至此在侦查阶段,派出所做出了此案撤案的处理。

总结:由于本案律师的努力,侦查和检察机关的细致、宽大,此案没有为陈某留下案底,对他正处于谈婚论嫁阶段,积极赔偿和解,撤销案件是最好的结果。

以上内容由宁艳玲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宁艳玲律师咨询。
宁艳玲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0903好评数165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417号鼎明大厦13层
180-3144-9001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宁艳玲
  • 执业律所: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1*********38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0-3144-9001
  • 地  址: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417号鼎明大厦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