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营业执照工伤的处理方法和技巧【冠军律师】
作者:冠军律师
用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如何处理呢?【冠军律师】根据自己亲历的案件,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方法和技巧简要做如下介绍。
一、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的种类和情形:
非法用工单位是指:1、无营业执照,2、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被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5、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
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处理的途径和原则:
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不能协商解决的,非法用工工伤赔偿可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九条处理,即“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处理的方法和技巧:
“取得两个证明,再提起劳动仲裁”:1、取得用工单位未工商登记的证明;2、取得受伤职工因工作原因负伤的证明;3、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再由仲裁机构委托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拿到结果并生效后就可仲裁。
四、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的一次性赔偿项目和标准:
一次性赔偿包括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三条)。
(一)治疗期间的费用:
1、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第四条):
2、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第四条);
注: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全部由非法用人单位支付。
(二)一次性赔偿金支付标准: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第五条)。
注:1、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3、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三)非法用工单位人员死亡赔偿标准:
1、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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