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剑勇律师亲办案例
常见经济合同的运用与注意的风险之购销合同的处理
来源:万剑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4-05-07
浏览量:894

本人所谈及的陷阱或风险,均是常见的要点,若对卖家而言属于陷阱,那么对于买家而言就是策略;反之,一样。请站在自己的角度把握。

接下来,我将按照合同常用的格式与顺序罗列:

第一部分:主体的问题,即甲方与乙方的身份问题。

1分公司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后果由总公司承担。但是,母公司与子公司就不存在法律上的关系。比如,我们知道海尔集团有实力,但是,我们不能确保海尔集团下属的“江西海尔xx有限公司”具有实力。

2在合同最上面所列的甲方或乙方与最下面的甲方或乙方的名称不一致时,应当以下面落款或签章的名号为准。

3,有时,在最上面写的甲方是“xx公司”,但是,在最下面却没有签章,只是某个人签了名,那么,合同的效力就不可以认为是“xx公司”,只能说是个人与你签订了合同。除非这个人是法定代表人。

4,我说的意思是,最上面与最下面的名号一定要一致。

第二部分:品名、规格、单价、质量等要素的约定问题

1,许多单位在签订购销合同时,一般使用印制好了表格,往往在该表格中会简单填空。这有可能在将来发生纠纷。

2,任何物品,都是有特质的,因此,为了区分其特质,就必须要注明“品牌”、“规格”、“颜色”、“重量”、“单价”等基本信息。若特质填写不完备,就存在被对方利用的空间。

3,因此,是否需要填写完备,对于“收现款的卖家”和“需要欠账的买家”而言,最好不要太完备,否则会被对方找漏洞;反之,对于“付现款的买家”、“收欠款的卖家”最好是填写完备。

第三部分:如何付款的问题

一, 注意骗货的问题

有些单位在发货时,为了安全起见,通常会要求对方先打款,在见到了汇款的传真件后才会发货。

因此,有的买货人为了先得到货物,往往会故意填写错误将款假装打进卖货人的账户。比如,故意写错一个中间的账号,将3写出8;或将对方的名称“南昌xx有限公司”写成“江西南昌xx有限公司”、“南昌市xx有限公司”等。这样做了以后,所汇出的款项自然不会进入卖货人的帐户,几日后,所汇出的钱又回到了买货人的账户。这样,买货人已经收到了未付款的货物了。

这样,无论卖货人是否被骗,最少对于该笔业务而言,卖货人非常被动。

二, 发票何时交纳的问题

1,在现实中,多数买家通常会要求对方先提供发票,在买家的老板签字后,过一段时间才会付款。风险来了。

2,我们知道,当我收了人家的钱以后,通常都会出具一张收条或收据。证明我们收了人家的钱。同时, 我们还知道,发票的效力比收据或收条的效力高。因此,收条可以证明人家收了钱,难道发票还不可以证明人家收了钱吗?

3,因此,若遇到不诚信的人,在你没有收到钱的情况下,他就会拿出你的发票说已经付了钱给你,不欠了。这样,你就很被动了,往往被人家牵制。

4,怎么办呢,毕竟上述情况太普遍了,我们无法去改变,该先给的票还是要给呀。因此, 我建议,当你给出发票时,请在发票的背面注明“未收现金,务必转账”。

第四部分:运输方式的问题

一, 货物在运输中的风险如何界定

1,若由卖家送货,则运输中的风险由卖家承担;若买家提货,则运输中的风险由买家承担。

2,有的卖家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仍愿说买家提货,卖家承担运输费。

二, “代办托运”的法律后果

1,当合同中约定了代办托运,其中就暗藏了运输过程的风险。用通俗的话表述就是:只要卖家将货物交给了运输部,就视为卖家完成了交货义务,买家就要付款,不论买家是否收到了货物。若买家没有收到货物,则买家只应当向某运输部索赔,不能说自己没有收到货。因此,作为买家而言,千万不要答应卖家所提出的“代办托运”。

2,现实中“托运”非常不规范,因为现在的托运部有一部分是当地的“地痞”垄断了,只要他们不害人就是最好的诚信了。假设在运输中出了问题,找他们索赔也是证据不足。因为,他们对我们的货物只是注明了“几件”,而不会注明是什么货物,值多少钱。

因此,依靠现实的“货运部”来处理“代办托运”的事务是不太可能的事宜。贵重的物品千万能够注意安全,并要求“货运部”验货,开具货物清单。

第五部分,在哪里打官司处理的问题

1,往往双方均会约定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诉讼,实际上争论这个事情没有多大的意义。

2,在何处诉讼,均有利与弊的问题。用通俗的话说,在自己家门打官司,容易胜,不容易拿钱,因为我们去拿钱要带法官去,几次来回,路上的费用极大;在对方家门口打官司,不容易胜,若胜了容易拿钱,因为我们不需要承担法官在路上的高额费用。

3,因此,当卖货人没有货物问题、同时“收货单”完备,卖货人最好是到对方的家门去打官司。

4,仲裁

这个约定不同于打官司,当合同中约定了在某某仲裁委员会处理时,则法院就没有权利审理案件了。应交给该仲裁委员会处理。仲裁就是一次的,不同于诉讼。诉讼有两次机会,第二次可以上诉的。

第六部分,其他问题

出了质量问题是否可以不付钱?

不错,出了质量问题是可以认为对方违约了。但是,对方违约时,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违约损失,具体金额是多少,你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你的损失有多少,这样就可以与应当支付的货款进行多退少补。

不能以一句简单的话对付,“你质量有问题,我不再支付货款了”。因此,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就要为自己发生了多少经济损失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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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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