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兰律师亲办案例
经济赔偿金转借贷纠纷案件
来源:王兴兰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23
浏览量:658

因委托人牟某原单位改制,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将其经济补偿金委托改制后的单位即本案被告发放给职工。由于单位资金紧张跟职工协商,将原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以借款的方式使用并约定了利息。后由于委托人因病离职,要求单位返还借款,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返还。无奈委托人委托律师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公司返还,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以上内容由王兴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兴兰律师咨询。
王兴兰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252好评数12
  • 办案经验丰富
迎春大街163号天和大厦809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兴兰
  • 执业律所:
    山东明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6*********53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
  • 地  址:
    迎春大街163号天和大厦8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