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生江律师亲办案例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来源:陈生江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16
浏览量:830

案情简介:2013年8月5日22时许,驾驶员蔡某驾驶出租车沿梅列新市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新市北路高岩路口时,遇行人原告洪某横过马路,未停车让行,在人行横道与洪某相撞,造成原告受伤、车辆损坏。经交警认定,驾驶员蔡某负全责。事故发生后,原告洪某即刻被送往三明第一医院治疗,住院28天后处于,经院方诊断:洪某又髋关节骨折并右髋关节后脱位。2013年12月2日,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伤残等级为9级。原告洪某与驾驶员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委托律师,将肇事司机、肇事车辆所有权人以及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公司告上法庭。

案件结果:先经开庭,后又多次调解,原告与三被告达成协议:一、原告洪某获得各项赔偿221653元;二、被告保险公司扣除已支付10000元医疗费,还应赔偿213853元,其中152116元直接支付给原告,51737元抵扣给肇事司机和车主;三、调解结案诉讼费减半收取,另一半肇事司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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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生江
  • 执业律所:
    福建君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4*********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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