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1年4月某日,一朋友来电,告知其亲友在西安建筑工地受伤死亡,需前往处理赔偿事宜,他先行一步探听情况,若需律师,再电告我前往。四日后,朋友来电,称赔偿方与死者亲友分歧较大,协商陷入僵局,让我火速赶往西安。当晚我即驱车前往,到后方知,死者亲友开出了285万之巨的赔偿金额,赔偿方便开出最多30万元的条件,并称不服可走法律程序。我对死者家庭情况综合分析后,计算出其赔偿金额不超过70万元,说服朋友,降低了预期。之后,再次与赔偿方沟通,并按工伤赔偿标准开出赔偿明细清单,对方见状,改变了态度,称愿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多赔。几番交流,最终以99万元达成协议 。
办案心得:死者亲友之所以协商失败,其主要原因是预期过高,提出了超越法律且太过离谱的赔偿标准,赔偿方以为在胡搅蛮缠,不予配合。律师出面协商,开出赔偿项目与金额合理合法,赔偿方认为律师讲理讲法,容易接受,最终达成和解,既为死者亲友争取到了应得的利益,又避免了诉累,省力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