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雯律师亲办案例
代理听证申辩,避免1600万罚款
来源:刘雯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07
浏览量:489

2007年5月,商丘市国家税务局在对商丘**轧钢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检查中发现,**公司自2004年起采取设真假两套帐并且每三个月将真实的会计资料销毁一次;编造虚假的会计帐簿、凭证和报表,故意隐瞒真实的经济业务,少记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的增值税纳税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根据2006年7月至11月份该公司发货单明细表和部分发货单复印件,2006年6月7月8月记帐凭证复印件和2006年度总分类帐复印件核查发现,**公司少申报缴纳增值税16762235元,属于偷税行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第一款规定,处以一倍的罚款即16762235元。5月17日向**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公司依法申请举行听证,并委托刘律师代理公司出席听证会发表陈述申辩意见。刘律师查阅了案件有关资料及相关法规,经过慎密思考和论证,形成了国税局的罚款缺少事实根据,并且适用法律不当的陈述意见。五月三十日,市国税局会议室听众爆满,听证主持人神情庄重,刘律师只身从容就座。听证会论辩激烈而有序,刘律师的意见最终被主持人采纳,一千六百余万元的罚款决定最终没有下达。

以上内容由刘雯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雯律师咨询。
刘雯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51好评数1
商丘市南京路中段海关东侧向北50米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雯
  • 执业律所:
    河南旷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14*********30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河南-商丘
  • 地  址:
    商丘市南京路中段海关东侧向北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