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x兴诉邱x江、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0年4月23日原告陈x兴在龙岩市新罗区双洋路龙岩xx集资房生活小区内修理路灯线路时被小区业主邱x江驾驶的轿车撞伤,要求邱x江赔偿经济损失。陈丰传律师接受原告陈x兴委托后,全面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陈丰传律师的不懈努力,由邱x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赔偿原告陈x兴全部经济损失,陈丰传律师全面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