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日原告涂x养在回埋土方时,因操作不当导致铲车翻车受伤,向长汀县人民法院起诉长汀县xx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东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xx要求赔偿经济损失。陈丰传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长汀县人民法院申请追加原告涂x养的实际雇主刘x东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经过陈丰传律师的不懈努力,最后由长汀县xx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刘x东承担赔偿责任,福建省东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xx不承担赔偿责任,陈丰传律师全面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