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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立案管辖的重要性
来源:刘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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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管辖就是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具体案件由哪个法院审理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章是关于管辖的具体规定,比如“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等等。

    管辖对诉讼权益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直接影响诉讼成本。比如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法律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在具体案件中,被告在北京,那么你从陕西到北京参加诉讼,往返的交通住宿费用是十分可观的,一个案件往往不是开一次庭就能够解决的,所以这些开支就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二、管辖直接影响诉讼结果。在一个法治化程度较高的社会,管辖对诉讼结果的影响微乎其微,因为法律像一把尺子,无论在新疆还是海南,它的刻度是统一的,丈量结果也应该没有误差。但是在我国现阶段,法治的实现不尽如人意,地方保护,人情因素等等,都会作用于诉讼结果,所以,在当下的司法环境下,诉讼管辖对诉讼结果的影响十分显著。

    上个月,我接到一件委托,我们咸阳的一家建设单位在甘肃张掖肃南县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人员死亡的事情。咸阳公司将工程分包给了当地一个工程队,该工程队以当地一家公司的名义和咸阳公司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工程队又接着承包下一个进度,但没有续签合同,恰在此时出现了工程队人员死亡的情况。包工头在肃南县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死亡民工和咸阳公司有劳动关系,肃南县人社局做出了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裁定。咸阳公司不服,起诉到肃南县法院,法院同样做出了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判决。咸阳公司感觉到很冤屈,一方面给包工头支付了巨额工程款,包工头雇佣的人死亡了,还要自己承担责任,很想不通。咸阳公司是在起诉到肃南县法院后找到我,委托我去当地应诉。我分析了案情,重新组织了证人出庭,尽管尽力了,但是还是没有成功。该案的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咸阳公司有摆脱工伤责任的可能,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我认为和立案管辖由很大关系,就是说,这个案件放在咸阳审理,结果会截然不同。

    首先,对方在当地人社局提出认定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没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用工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都可以受理仲裁申请。关键是对裁决不服时,咸阳公司完全可以在咸阳起诉,要求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咸阳公司没有仔细分析法律规定,认为对当地人社局的裁定不服,只能在当地法院起诉。我接到案子后发现问题已经为时过晚,如果咸阳公司早点找律师,这个案子完全可以在咸阳解决。在本地起诉,和法官可以有良好的沟通,毕竟在人脉关系等各方面对当地企业有利。这里并不是说当地法院可以不分皂白的维护当地企业的利益,本案的实体法律关系中的确有利于咸阳公司的方面,咸阳公司胜算很大的。

    目前该案一审已判,二审正在争取中,但是对方如要进一步申请工伤认定,就只能在咸阳本地了,我们已经准备好在咸阳迎接这场关键的诉讼,我有把握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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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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