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由量刑十年成功辩护为缓刑
来源:张明权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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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伙同其他三人盗窃企业产品,被公安机关鉴定为十万元,检察院量刑意十年,经本律师分析案情,对本案的基本事实没有争议,如果要从轻,只能另找思路。经到企业了解情况,对被盗产品的情况有了充分认识,结合自己以前做过质量检验师的经验,对公安机关鉴定报告提出了异议,在法庭上与公诉机关就鉴定报告的合法性进行辩论,最后我的意见等到法院的认可,将案件退回重新侦查,对价值重新鉴定,最后结论四万,在退赔后,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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