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富民律师亲办案例
成功调解一起现役军人交通事故案
来源:何富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01
浏览量:1098
案情简介 2011年x月x日,被告人郭某无证驾驶郑某的晋xxxx号轿车在途经某县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44km+460m处时,发生交通事故驶出路外,导致同乘该车的申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原告)左股骨干股骨折,身上多处受伤。经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鉴定刘某左下肢损伤综合达十级伤残。被告郑某作为现役军人被移交xx军分区。 事故发生后,刘某被送至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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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长兴北路与捉马东大街交汇处东,盛德世家B座7楼701、7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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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何富民
  • 执业律所:
    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40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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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长治市长兴北路与捉马东大街交汇处东,盛德世家B座7楼701、7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