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盼盼律师亲办案例
多次起诉离婚未果 律师介入后终获如愿
来源:潘盼盼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20
浏览量:1094
19**年5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19**年10月2日按乡俗举行了婚礼,19**年3月14日,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手续。共生育两个小孩,现已成年。婚后,原、被告经常吵架,因感情不和,长年长期分居。原告认为,原、被告夫妻确已完全破裂。 先后两次起诉至崇阳县人民法院,请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之诉。都未予以支持原告之请求。2009年8月19日,崇阳县人民法院以(2009)崇民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2010年5月20日,崇阳县人民法院以(2010)崇民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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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崇阳县新法院正对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潘盼盼
  • 执业律所:
    湖北顺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1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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