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昊律师亲办案例
上海市长宁区寻衅滋事案件
来源:刘昊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10
浏览量:1323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未诉[2012]2020号起诉书指控称:2010年3月13日,张XX伙同瞿XX、宋XX与女性朋友唐XX等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扬歌KTV唱歌。期间,被害人姚XX打电话约唐XX唱歌,瞿XX不满,即在电话中发生争执,事后,被告人张XX在瞿XX、宋XX的纠集、指使下,持砍刀、钢管在 KTV追打被害人,致被害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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