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2019年2月9日18时许,被告人程某某和被害人程某在程某某家中吃饭饮酒。19时许,程某某因工作接班问题与其同事高某某在电话里发生争执,后程某某在其家中卧室衣柜上取出一把刀,将刀鞘抛至地上,右手持刀准备去找高某某。程某和程某某的母亲、妻子、程某的妻子陆续赶到卧室内阻拦程某某出门,程某某为了摆脱程某,持刀朝程某左前胸近肩关节处猛刺一刀。随后程某某母亲将刀从程某某手中夺走,抛于客厅沙发下。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程某系被单刃刺器刺破左肺及主动脉弓部致大出血而死亡。
案件点评:
此案件判决结果是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收到判决后,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做好解释工作,并与家属及时沟通,应该说判决结果被告人和家属都是非常满意的,家属和被告人全部服判,通过此次案件,使我感到:
首先,刚接触案件,不要凭第一印象就下结论,律师必须凭证据材料做出判断。
其次,全面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对于一些关系到案件定性和量刑的问题要亲临现场进行考察,本案中,我们嫌疑人构成自首,为确保辩护观点的成立,从案发现场到被抓获的点,再到当事人所说的投案的派出所,实际走了一遍,更加坚定了构成自首的信心。
一个案件办理的流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律师担任辩护人既要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捍卫者,也要架起办案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家属之间沟通的桥梁,做好释法解惑工作,使被告人得到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