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15年9月10日晚,王某某与丈夫在家中发生争执,次日凌晨3点许,王某某乘丈夫熟睡之机,用铁锤猛击其头面部,致其丈夫颅脑重度损伤而死亡。当日上午,王某某在父母陪同下到公安局投案。
辩护过程:王某某趁丈夫熟睡之际将其杀死,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依法应承担极其严重的法律责任,有判处死刑的风险。其为什么杀死最亲密的人?带着疑问,在担任其辩护人后,我第一时间会见了惊恐万分的王某某,耐性对其安抚,认真听取其陈述本案经过。会见后辩护人得知这是一起由家庭矛盾引发的杀人案,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能否充分、有效证明被害人过错,是辩护成功与否的关键。经多次会见王某某并联系其父母,辩护人获取多条证据线索,后进行调查取证,证实案发前被害人确有重大过错。法庭上,辩护人举证证明相关事实,提出如下意见:王某某长期遭受被害人欺辱与伤害,多次报案,多次自杀等未能解决,其内心极度恐惧与绝望;在无法忍受情况下为避免天亮后自己遭受伤害,产生一了百了的想法,遂杀害了被害人。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被害人对案件引发具有过错,并考虑到王某某系自首,故判决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