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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伟光律师成功案例 情节特别严重盗窃案,辩护成为情节严重
来源:朱伟光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8
浏览量:262

案情简介:赵某某入室盗窃他人现金、首饰、手表、字画,侦查机关委托价格认证机关出具鉴定意见,经鉴定,手表与字画价值60000元,盗窃数额共计216000元。公诉机关指控赵某某入室盗窃他人财物,犯盗窃罪情节特别严重。

辩护过程:通过阅卷及会见赵某某发现本案基本事实没有问题,赵某某关于盗窃时间、地点、盗窃物品件数的供述与被害人陈述、扣押返还清单、电子监控录像等证据吻合。本案辩点在哪里?经慎重考虑,我将辩点放在了鉴定意见书上面。但赵某某对字画价值认定没有异议,认为十多幅字画及手表鉴定为60000元是适当的,开始不同意辩护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我告诉赵某某,该份鉴定合法性及客观性上存在重大问题:鉴定中没有与被鉴定字画作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字画交易材料,也没有专家意见材料,对被鉴定字画是真迹还是赝品,作出准确认定。后赵某某同意了我的意见。法庭审理中我提出指控赵某某盗窃数额21万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第一,鉴定意见没有依据……第二,鉴定意见程序不合法……第三,鉴定意见客观性无法保证……

法庭采纳了上述辩护观点,对鉴定意见未予采信,认为起诉书指控赵某某盗窃字画的具体价值无有效证据证实,但量刑中予以考虑。鉴于赵某某认罪、悔罪,且涉案物品均已返还被害人,法庭最终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罚金二十万元。对此办理结果,赵某某及其家人均十分满意。

辩护心得

根据两高盗窃罪司法解释及山东省高院省检察院盗窃罪量刑标准山东省范围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20万元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赵某某盗窃数额 216000元如果成立,则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至于其认罪悔罪、退赔、取得谅解、主动缴纳罚金等情节,仅是从轻处罚情节,而不是减轻处罚情节,无法实现十年有期徒刑以下处罚的目的。

要减轻赵某某刑事责任,只有从盗窃数额着手。本案鉴定书虽然鉴定人具有鉴定资质,但字画作品既没有送有关专业部门作出质量鉴定,也没有咨询专家,没有对同类作品价格进行过市场调查,所以价格认证报告程序不合法、依据不充分,结论不客观。法庭采信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判处了较轻的刑罚。本案还存在律师独立辩护与跟当事人协商辩护的统一问题。当事人对案件证据中的问题与案件法律问题无法准确判断与取舍,因此,辩护人应耐心说明,告诉他可能出现的各种后果。本案虽然赵某某放弃自我辩护,但辩护人基于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经协商后仍对案件问题提出异议,进行了充分有效的辩护,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正确实施与社会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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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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