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杨某富等6人被诉生命权纠纷案,委托人仅需承担微乎其微的责任。法院组织第三次开庭时本律师代理主要被告之一杨某富,对原告54万元经济损失的主张进行答辩(注:原告主张总损失108万元,自己承受一半即54万元),通过精心制作“活动轨迹图”展示给法院,法院采纳绝大部分代理意见,后判决由判决被告杨某富仅承担2.2%的责任,仅需赔偿原告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