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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需及时通知债务人

作者:陶涛  更新时间 : 2019-10-11  浏览量:456

债权转让需及时通知债务人(我方代理被告)

案例类型:诉讼类,债权转让

代理方:被告

判决结果:胜诉

1、原告与被告曾协商将被告十万元的债权转让给原告,转让后原告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称并不知道债权转让的事情(我方称已经电话告知第三人)。原告主张债权未果后,起诉被告要求被告返还十万元。经审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本案点评:债权转让协议不以债务人同意为条件 ,但原债权人应当将转让情况通知债务人,本案中原债权人起初虽然进行了电话通知,但并未保留有效证据,后再代理律师建议下,及时将债权转让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债务人,并将相关证据提交法庭,说明双方之间债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债权转让成立,故得以胜诉。

3、律师建议:债权转让协议虽然无需债务人同意,但仍要及时通知债务人,方能对债务人生效,建议通知的同时务必保留好通知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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