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顺律师亲办案例
村民维权变敲诈,被认恶势力提诉---合理辩护获轻判
来源:李家顺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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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为陆某敲诈勒索罪案的辩护人。

吴某承包了陆某村的山地,因村民认为吴某的租金太低,村民要向吴某索取更多租金。陆某因不懂法,多次跟随部分村民上山阻挠该村林木承包人吴某砍伐树木及拦路不让吴某载木车辆同行。吴某被逼无奈,经协商后向陆某村的村民前后两次支付共23万元。村民得到23万元后,由主要的闹事带头人分给有参与敲诈勒索的村民。陆某只分得3400元。但起诉阶段,公诉人将在案人员犯罪定性为恶势力犯罪,更将陆某认定为主要人员,不认为陆某为从犯。

后本律师了解情况后,得知陆某的参与情况后,本律师如下辩护:陆某分钱少,作用不大,应认定为从犯; 因吴某给钱村民是经过协商的,是否应定罪还是存在很大的争议;案件起因是由民事纠纷引起,陆某等人索要钱财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场所有律师一致认为陆某等人的犯罪不属于恶势力犯罪。

后法院判决:不认为陆某等人的犯罪为恶势力犯罪;同意本律师的陆某为从犯的犯罪意见。陆某等人原本应获得三到十年量刑,法院大幅度减刑,各被告也是仅仅被判一到两年,获得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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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家顺
  • 执业律所:
    广东铁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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