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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勾某某离婚婚外情及财产分割案件获胜诉
来源:赵明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7-06-21
浏览量:847

代理勾某某离婚婚外情及财产分割案件获胜诉

[审理法院]

德阳市罗江县人民法院

[原告委托代理人]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赵明明律师(本人)

[案情简述和诉讼请求]

原、被告在外务工相识,原告系再婚,婚前育有一子,由原告抚养,双方不久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子。原、被告自结婚登记以来,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生活,被告曾因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后被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没有任何的好转,也一直分居生活,在这期间,被告经常带人来无故闹事,多次对原告发生家庭暴力,派出所也出警多次,但均已调解未果而告终。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分居生活至今已达两年多时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被告曾协商离婚多次,但因被告提出诸多不合理要求,导致双方协议离婚未果,只好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依法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要求婚生子由被告抚养,依法承担抚养费;夫妻财产共同分割;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承办过程]

近期代理的离婚案件中,该离婚案件不仅涉及到双方都存在婚外情问题,还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办案案情相当复杂。

首先,作为有着丰富司法实践的多年专业律师,提前向法院承办法官沟通交流,通过初步沟通交流,得知新任的承办法官没有办理离婚案件的相关经验,因此作为原告的代理人,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法官不一定能够驾驭庭审,便向法院申请该案不公开审理,该法院认同了代理人的观点,批准该案件不公开审理。

其次,在开庭过错中,被告申请证人违反法庭秩序,当庭对原告进行殴打,后双方发生抓扯,同被告前来的七、八位朋友瞬间涌入法庭,法院承办法官多次制止无效,被告开庭一片混乱,代理人通过与法官及时交流沟通,该院多名法警出面才予以制止,中途中止审理,由于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进一步激化,法院大门外各自事先都聚集了一帮朋友,再加上外面发生了口角,在极有可能发生群体斗殴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多次劝说无效,代理人积极请求法官联系相关领导,不然极有可能爆发群体打架事件,后果不堪设想,最终分管民事的院长出面,才平息了当天的情况,避免了一场大的纠纷。

再次,由于该案新任法官明显驾驭不了该离婚案件,代理人考虑该案件的特殊复杂情况,从有利于原告的合法权益出发,进一步向法院申请更换审判员,申请回避审理,经过多次和法院沟通,法院最终由决定由分管民事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亲自审理此案,这在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中,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实属罕见。

最后,庭审中,经过代理人前期充分收集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据,经过法庭充分的举证、质证,以及代理人的据理力争的法庭辩论,该法院经过合议庭评议,最终做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不仅为原告挽回了巨大的几十万财产损失,而且还依法驳回了对方主张的几十万债务问题,甚至驳回了对方主张因婚外出轨与第三者同居的精神损失费10万元,该判决结果得到原告的充分认可。

此离婚案件,来回到法院去了10来次,法院多次开庭,多次调解,律师多次到派出所,社区等部门调查取证,由于案情比较复杂,最终由该法院分管民事的院长亲自挂帅调解,审理,最终达到了很好的满意效果。

[胜诉]

一、法院支持原告的离婚请求并准予双方离婚。

二、婚生子抚养权归被告抚养,原告按月承担婚生子生活费700元,并凭票据承担教育费、医疗费的50%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三、重型自卸货车一辆与装载机一辆归原告所有。

四、家电家具归被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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