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租赁物受损,是承租人依约取得租赁物使用权期间,非常可能出现的一种结果,如出租屋房门正常使用损坏、窗户被人意外打破等等。故双方应当在租赁合同中就租赁物受损事宜预先进行约定,避免因租赁物受损致使双方产生纠纷,但生活中很多租赁合同对此常常没有相关约定或约定不明,以致产生纠纷,不得不对薄公堂。
在租赁物受损时,租赁合同有约定从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依法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并自担损失,但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或未妥善保管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倘若双方就赔偿、维修等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对出租人的交付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出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出租人应怎样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承租人的合理使用义务是指合理使用、善意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什么是承租人的合理使用义务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租赁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处理。
2、租赁合同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按以下情况处理:
(1)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而是由出租人自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应当在获悉租赁物损害情况后,及时安排维修,若因租赁物损坏造成承租人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承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至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出租人予以赔偿。
(2)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或未妥善保管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出租人亦可至法院诉讼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相关法条参考:《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向法院立案起诉时可以准备下列诉讼证据:
1、书证。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无损入住确认书、房屋损害确认书等所有与房屋租赁纠纷相关的书证。
2、证人证言。
3、录音录像及电子数据资料。如电话录音,微信录音、房屋损坏照片、聊天记录等等。
4、鉴定结论。可以请物价局等相关鉴定部门进行定损鉴定,形成鉴定结论。
承租人不需要赔偿。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因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损毁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因为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损毁致使承租人遭受其它财产损失,甚至人身损害的,承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出租人予以赔偿。
相关法条参考:《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二百三十三条
1、租赁合同有相关约定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予以赔偿。承租人拒绝按合同约定赔偿的,出租人可以至法院诉讼要求赔偿。
2、租赁合同无相关约定的,出租人不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自然消耗受损的,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租赁物损毁导致租客受伤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2、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无安全隐患的,因租客自身使用不当或第三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损毁以致租客受伤的,出租人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若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处理未果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打官司解决纠纷。
租赁物正常使用损坏的,承租人不需要赔偿的。因为租赁物正常使用必然会导致相应的损耗,且该损耗是无法避免的,但租金已经包含该部分的费用。那么正常损耗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承租人不需要赔偿。
一般而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因为在实践中,租赁物受损的情形非常多,且不同的租赁物,受损的情形就不同,因而租赁物受损的哪些情形,承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应视具体情况来定。
一般来说,第三人导致租赁物损坏的,出租人拥有最终索偿权。出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租人赔偿,也可以直接要求第三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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