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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屋没有过户

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财富得到了非常大的增长,相当多人都拥有一套或多套房屋,以致赠送房屋的现象日趋普遍,很多人在拿到房屋赠与合同后,就认为赠与房屋肯定属于自己,便不着急进行房屋过户。

事实上,这种观点是存在非常大法律风险的,即便有房屋赠与合同,但只要房屋未过户,赠与人都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收回房屋。同时赠与房屋未过户的,房屋产权仍然赠与人所有,受赠人无权处分赠与房屋;擅自处分该赠与房屋的涉无权处分他人财物,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受赠人承担。

  • 赠与房产再出售新规定

    赠与房产再出售,前提是受赠人已取得完整的房屋所有权,也就是说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只有这样,受赠人才可以将该房产出售。那么,赠与房产再出售新规定?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相关法条参考:《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第六百五十九条

  • 赠与房屋没过户,但已经公证,可以收回房屋吗?

    应分情况决定是否可以收回房屋。

    1、房屋赠与合同经公证后,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即不得收回房屋。如果赠与人不交付房屋的,受赠人可以通过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交付。

    2、但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即不再交付房屋,或者至法院诉讼请求撤销房屋赠与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

    3、受赠人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收回房屋: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赠与房屋没有过户,赠与合同有效吗?

    赠与房屋没有过户,赠与合同有效。双方依法自愿订立的房屋赠与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即使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亦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依然归赠与人所有,赠与人可能可以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相关法条参考:《物权法》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

  • 房屋赠与给未成年孩子,可以撤回赠与吗?

    满足条件的,可以撤销赠与。

    1、赠与合同(赠与)在财产权利发生转移前,是可以撤销的。即如果赠与的房屋未过户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赠与人不交付房屋的,受赠人可以至法院诉讼要求交付。

    2、若房屋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但未过户的,在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即赠与人无需再赠与房屋,实质撤销赠与。

    3、如果房屋已经过户,若受赠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如果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 签房屋赠与合同后,房屋没过户就去世了,有效吗?

    房屋赠与合同有效。

    1、房屋赠与合同自依法订立时生效,且只要不被依法撤销,合同都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效力,不因对方当事人去世而无效。

    2、受赠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效力,以便拿着判决书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过户。

    3、若对方继承人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的,可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承人支付与房价相当的款项,或要求对方继承人配合办理房屋过户。

  • 赠与房屋未过户,房屋归谁?可以进行买卖吗?

    1、赠与房屋未过户的,房屋产权依然属于赠与人所有。即便受赠人实际使用房屋,但只要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房屋产权实际仍属于赠与人。

    2、未过户的赠与房屋,不可以擅自进行买卖。如果受赠人擅自买卖的,涉嫌无权处分他人财产,且当赠与人撤销赠与或不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时,受赠人必然要对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条参考:《物权法》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赠与的房屋还未过户可以要回来吗?

    赠与房屋属于不动产,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可以把房屋要回来。要是已经办理公证,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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