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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限届满解散

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当前经济形势看好,每天都有新的公司注册成立,但也有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另外有些公司则是“寿终正寝”,是因为营业期限到期解散。在大多数人想法中,营业到期解散了就没事了,怎么也跟法律搭不上边,虽然说营业期限届满解散没有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繁多,争议不断,但要办理好公司营业期限到期解散事务也并不想象中简单,里面仍然需要处理好很多法律问题。

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高营业期限,又未强制要求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因此,营业期限是我国公司章程任意规定的事项。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营业期限,在此期限届满前,股东会可以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如果没有形成此决议,公司即进入解散程序。

  • 哪些原因会导致公司解散

    导致公司解散的原因不外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等。那么,哪些原因会导致公司解散?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相关法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 哪些原因会导致公司解散

    公司一旦出现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应当解散的原因,就需要成立清算组,开始公司的清算。而前面所说的原因,一般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那么,哪些原因会导致公司解散?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解散,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出资股东清偿债务?

    可以的。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仍营业后果谁承担?

    公司法人终止后,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活动,直到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法人才归于消灭。简言之,在工商主管部门撤销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前,公司的经营资格已归于消灭,但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在此情况下公司因经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仍应以公司名义承担。

  • 公司股东不同意公司营业届满解散怎么办?

    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如果公司股东会无法就公司的解散事由达成统一的意见,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一定要解散吗?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予以解散。

    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例如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可以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换发新营业执照。

  •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解散还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吗?

    需要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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