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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复制软件

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在网络世界里很多东西能够被找出来,也有很多东西可以被复制。网络用户需要保留什么样的资料,只要复制一下就可以拿过来,文字、图片、软件等一键就可以自己拥有。但是,被复制的东西中,很多是可以直接拿来复制的,但更多的是不可复制的,计算机软件就是如此,可是目前擅自复制计算机软件日益泛滥。在这其中,由于专业知识的局限,除了明确知道不可复制的,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复制这个软件,因此产生的纠纷也就层出不穷。

按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构成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这个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起诉他人侵权软件复制权需要什么证据?

    软件所有者想要起诉维权,一般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证明软件著作权真实、有效存在;例如可以提供软件的目标程序和源程序、软件文档、发表的证据、受让或者继承的证明、软件登记证书等。

    2、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真实发生;由于非法复制软件的行为隐蔽性极强,不少侵权软件是根据买方的要求临时拷贝的,很难做到人赃俱获,此时建议可以聘请律师介入帮忙。

    3、因被告侵权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软件销售量下降的有关财务帐簿,被告销售侵权软件的财务帐簿所载明的销售数量、价款、生产成本等。

  • 企业员工下载盗版办公软件谁担责吗?

    企业担责。

    企业有对员工监督管理义务,如果员工存在为完成工作任务而使用侵权软件的行为,企业实际成为涉案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用户,企业应对员工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 擅自复制软件属侵权行为吗?要担责吗?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计算机软件的行为,且已达到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标准,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其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侵权者可能将面临刑事处罚。

  • 未经授权商业性复制使用软件是否侵权?

    当事人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所有人授权,即对软件实施商业性复制使用、买卖等行为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 未许可将软件修改后复制发行的属于“复制发行”吗?

    从形式上看,未经授权更改软件,是一种未经权利人许可而使用其软件的行为,与《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定的“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复制”行为有一定的区别。但是,认定是否属于复制行为,不能仅以原件与复制件在形式上、表现上是否完全相同作为判断依据,还应当看其实质,如行为人是否对该软件进行了实质性改进。

    如果对软件的功能作了实质性改进,应属于演绎行为,与“复制”有所不同。如果仅依靠一定的设备、技术、技艺,机械性地再现原作品,则属于复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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