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女性性受害一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很多地方都发生强奸的事件,严重侵害了女性的权利。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强奸罪犯严重侵犯受害人的身心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但是男女在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就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的,不能认定为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是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不满14周岁的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实施任何犯罪都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2、满14周岁以上的,强奸要负刑事责任: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相关法条参考:《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依据我国现行规定,若醉酒后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1、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醉酒后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违背女方意愿的会构成强奸罪。
3、但是也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1)只要女方也是自愿的,是不会构成强奸罪的。
(2)男方是病理性醉酒后才与他人发生关系的。但是不包括故意醉酒使自己完全心神丧失,进入病理性醉酒后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自己已经合法结婚的妻子,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婚内强奸是可能构成强奸罪的。
首先,从理论上来说,没有从字面上将妻子排除在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之外。
其次,在实践中,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主要考虑的是有无证据证明以及刑事政策的影响,虽然较难认定,但国内仍有成功案例。
在结婚状态下,具备以下条件可以认定构成强奸罪:
1、长期使用暴力手段强奸妻子,对妻子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有伤情证明和证人证言的;
2、出于报复、贪图钱财等目的,帮助他人强奸妻子的;
3、虽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同居,女方提出离婚后强制发生性行为的;
4、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长期分居,有分居协议或证人证言的。
相关法条参考:《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虽然强奸男性没有现行的明文规定,但也是会构成犯罪的。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强制猥亵罪的侵害客体从“妇女”扩大到“他人”,因此强奸男性可以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定性为“猥亵”,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
并且,强奸男性构成犯罪的根据年龄有不同的认定:
1、强奸已满14周岁的男性,则构成强制猥亵罪;
2、强奸14周岁以下的男童,则构成猥亵儿童罪,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甚至是同意的。
相关法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
1、行为人侵犯的是女性不可侵犯的权利,现阶段犯罪对象为所有女性。
2、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妇女意愿而实施了奸淫行为。
3、行为人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一般指已满十四周岁的正常男子;但在共同犯罪中,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共犯论处。
4、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如下: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在确定基准刑后,根据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自首等量刑情节,综合全案确定最终刑罚。
相关法条参考:《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明知未成年人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就构成强奸罪。不管女方是不是自愿的,均以强奸罪论处。即使有金钱交易仍然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3、如果未成年人是男性,成年人与之发生关系,一般按照猥亵儿童处罚。
相关法条参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女性强奸男性不会构成强奸罪,我国法律上没有对于女性强奸男性的规定,女性不能构成强奸罪的直接实行犯。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女性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相关法条参考:《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犯强奸罪判刑如下:
1、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相关法条参考:《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一般算强奸。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往往都是被认定为强奸,但是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的,也就是俗称“半疯”的,在其正常时,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会被认定为强奸。
该回答对我有帮助,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