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出外旅游,不仅要注意人身安全,也要注意自己的物品财产安全。如果出现游玩过程中贵重物品丢失,除了积极寻找,报警抓小偷之外,你还可以做什么呢?
在旅途中,没有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丢失了,通常情况下,旅行社或者导游应该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为旅游者代管的行李物品损毁、灭失,旅游者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能,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已经事先声明或者提示,游客因自己的过错未听,其损失应有自己承担。
不可以,因为刮风属于自然现象,故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应当有游客自行承担。
旅游路程颠簸不属于人为造成,而耳环掉落有可能是由于物品的自然属性造成的。一般旅游公司无需负责,由游客自行承担损失。
如果在旅行过程中旅游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那么游客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在诉讼中,游客由于信息掌握不全,处于弱势,建议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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